突击步枪

Sturmgewehr 44(MP44),第一款真正的突击步枪

AK-47第2型

M16A1

FAMAS

首次尝试研制类似设计理念的枪械,乃是法国在一次大战末期时的Mle 1918 全自动卡宾枪,当时是意图用作一款班用轻机枪。

“突击步枪”的名字来自于德语单词Sturmgewehr(字面直意是“突击步枪”——德语中“sturm”本意为“风暴”,作为动词时与“突击”、“冲锋”同意;“gewehr”直译“步枪”),盟军因其发音与暴风雨类似又称之为“风暴步枪”(storm rifle)。这个名字源于纳粹德国元首阿道夫·希特勒在1944年视察东线战场时为了鼓舞德军士气,出于政治宣传而将新投入战场的MP43(Maschinenpistole 43,即“43式机关手枪”或“43式冲锋枪”)重新命名为Sturmgewehr 44(StG44,即“44式突击步枪”)。StG44在战场上展现出了强大的战术适应力和打击效果,一般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突击步枪。

严格而言,突击步枪必须有以下所有特点:

能够切换射击模式(全自动速射火力压制射击和半自动精确射击都能胜任);

发射中间型威力枪弹(短步枪弹及小口径步枪弹的总称,打击力逊于传统的“全威力(英语:Fully powered cartridge)”步枪弹但强于手枪弹,比如7.92×33mm Kurz、7.62×39mm和5.56×45mm NATO);

供弹具为可拆卸的盒式弹匣(便于作战时迅速装弹);

有效射程至少300米(330码)。

有些满足上述多数、但不是全部标准的步枪虽然常被称作突击步枪,但是从技术层面上并不算是突击步枪。例如民用的半自动AR-15(M16步枪的原型)实际上不能切换射击模式,但常被反枪人士叫做突击步枪。基于商业或政治原因,“突击步枪”的名称是有时被宽松使用,某些分类法中亦把一些使用大威力枪弹的枪型视作突击步枪。

“突击性武器”与自动武器

编辑

在美国,反枪团体常滥用“突击性武器”(英语:assault weapon)的名称描述一些外形与突击步枪相同的半自动枪支。在美国1994年制定的十年期《联邦突击武器禁令》(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中,突击性武器定义为有可拆卸弹匣的半自动枪支,并有两个或以上的下列特性:

折叠式或伸缩枪托(folding/collapsible buttstock);

显著的手枪握把(pistol grip);

刺刀接口(bayonet lug);

枪口消焰器(Flash Suppressor)或相似的装置;

榴弹发射器;

枪管罩筒(Barrel Shroud)。

此禁令并没有限制全自动武器,如突击步枪和机枪,因为全自动武器是受到1934年获得通过的《全国枪支法》的监管。其后的法案,如1968年的《枪支管制法》和1986年的《枪支拥有者保护法》也限制全自动武器的进口和平民所有权,后者完全禁止经销商向非执法者或特别职业纳税人销售新生产的机枪。

金庸作品
手机如何切换不同城市的网络上网?